当前位置:首页知识库商标注册 / 新加坡商标法条约规定有哪些?新加坡商标法怎样申请?

新加坡商标法条约规定有哪些?新加坡商标法怎样申请?

录入编辑:迅捷财税  |  发布时间:2023-04-21 17:05:06

新加坡向来以完善的法规制度所著称,其次就是它所具备的优越经商环境,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新加坡的亲商政策。新加坡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是非常的完善,这样安全的投资环境不由得让众多的优秀投资者都慕名前来,要想在新加坡发展商业活动,注册新加坡商标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项。那么新加坡商标法条约规定有哪些?新加坡商标法怎样申请?

新加坡商标法条约规定有哪些?

一、注册新加坡商标的规定

1、申请人的条件

在新加坡注册商标,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进行申请,自然人必须有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,法人则必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。在申请人这方面并没有国籍限制。

2、商标主要法源

新加坡主要之知识产权法规包含:商标法(2005年修订)、版权法(2006)、专利法(2012)、注册工业品外观设计法(2005)、及相关实施规则如商标规则(2008修订版)等。

3、商标主管机关

新加坡知识产权主要之权责机关为「新加坡智慧财产局」(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Singapore, IPOS)。

二、新加坡商标法申请流程

商标业务代理:如果申请人并非居住于新加坡,则须提供新加坡当地地址以供送达需求。外国申请人须委任新加坡当地之代理人办理相关业务。

商标检索:审查员会检索官方数据库,比对已注册、已审定或申请在先的商标,如有相同或近似,且指定商品、服务相同或类似的情形存在时,审查员会依法驳回申请。申请人在申请前自行做商标检索,可事先发现在先权利,可节省商标申请准备的时间、费用与精力。

申请应备文件(外国人或外国企业):

1、商标注册申请书。

2、商标图样。

3、特殊证明及其他必要文件。

4、一般新加坡商标申请到注册约8~12个月期限。

商标提交申请后进入形式审查阶段,检查申请表格文件是否有误,如有需要修改例如指定商品名称不符合官方要求,官方则会发出「补正通知」,通知申请人于2个月内提交补正,此期限不可延长。
如果商标申请经IPOS审查后认为无不得注册事由,则会进入为期两个月的公告期;公告期满后如无人异议,IPOS将依法颁发「商标注册证」。

商标经实质审查察觉有不得注册事项,例如商标不具有识别性、有近似商标存在等,IPOS会发出「核驳通知书」,申请人在收到核驳通知后,须于4个月内提出答辩意见书。

如果答辩成功IPOS则会发下「核准公告通知」,若驳回答辩,申请人可于4个月内再提交第二次答辩。

新加坡商标法条约规定有哪些?

以上就是关于新加坡商标法条约的相关介绍,如果您有任何关于新加坡商标法条约的相关问题,欢迎随时咨询我们。迅捷财税拥有多年新加坡商标注册的经验,对业务流程了如指掌,可以为您提供全程优质的服务。

标签:无

相关文章

列表右侧海报
列表右侧海报
列表右侧海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