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作为全球领先的国际商业枢纽,凭借其便捷的营商环境、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成熟的普通法体系,持续吸引着全球投资者在此注册公司。对于成功在香港设立公司的企业而言,合规的财务管理和税务申报不仅是法律义务,更是业务持续发展的根基。本地独特的税制与会计规定,使得“公司做账香港”成为管理者必须透彻掌握的核心环节。
一、 香港公司做账的法律框架与核心要求
香港对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管主要依据《公司条例》及《税务条例》,其核心要求清晰明确:
- 账簿记录与保存:
- 法律强制性: 香港公司做账的首要要求是必须设置并保存真实、准确的会计账簿记录(Books of Accounts)。这些记录必须足以:
- 清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交易往来。
- 使财务报表能够被真实和公允地编制。
- 使公司董事能够随时审视公司财务状况。
- 保存期限: 会计记录及相关凭证(如合同、发票、收据、银行对账单等)必须自交易发生之日起保存至少 7 年。违反此规定可招致巨额罚款甚至刑事处罚。
- 语言与币种: 账簿记录可以使用英文或中文,并可以使用任何币种。但为方便利得税申报,记录中应清晰反映涉及港元或其他货币的交易。
- 财务报表编制:
- 公司必须根据其会计记录,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报表(Financial Statements),通常包括资产负债表(Balance Sheet) 和损益表(Profit and Loss Account)。
- 财务报表的编制需遵循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,如香港财务报告准则(HKFRS) 或适用于中小型企业的香港私营企业财务报告准则(SME-FRS)。选择适用的准则对于报表的合规性至关重要。
- 核数(审计)要求:
- 根据《公司条例》,除符合特定豁免条件的“小型私人公司”或“不活动私人公司”外,绝大多数香港有限公司都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,将其财务报表交由香港执业注册会计师(CPA)进行法定核数(审计)。
- 核数师(Auditor) 将对财务报表是否真实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,以及是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律规定编制,发表独立核数师报告(Audit Report)。这份报告是利得税申报不可或缺的核心文件。
二、 香港公司做账的标准流程
规范的会计理帐流程是确保后续核数与报税顺利的基础:
原始凭证收集与整理: 这是整个流程的起点。 系统性地收集日常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财务单据,包括销售发票、采购发票、费用报销单、银行月结单、合同等,并按时间顺序或类别进行整理归类。
账簿登记: 根据原始凭证,将每笔交易按会计科目(如现金、银行存款、应收账款、应付账款、销售收入、采购成本、各类费用等)分类登记入账簿。这通常包括:
- 日记账(Journal):按时间顺序记录所有交易。
- 分类账(Ledger):按会计科目汇总记录交易(如现金日记账、应付账款分类账等)。
- 现代企业普遍使用专业的会计软件(如Xero, QuickBooks, Sage, MYOB等)来高效、准确地完成此步骤。
银行对账(Bank Reconciliation): 定期(通常每月)将公司会计账簿记录的银行收支情况与银行发出的月结单进行核对,找出并调整差异(如未达账项),确保账面银行余额与实际一致。
期末调整(Adjusting Entries): 在财政年度结束时,进行必要的会计调整,确保收入和费用在正确的期间内确认。常见调整包括:
- 计提折旧(Depreciation)
- 摊销预付费用(Prepaid Expenses Amortization)
- 计提应计费用(Accrued Expenses)
- 计提呆坏账准备(Provision for Bad Debts)
- 存货盘点及计价(Inventory Valuation)
编制试算平衡表(Trial Balance): 将各分类账的期末余额汇总列表,检查所有借方余额合计是否等于贷方余额合计,验证账目记录的算术准确性。
编制财务报表(Financial Statements): 基于试算平衡表及调整分录,编制正式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。满足特定条件的公司可能还需编制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。
核数(审计)准备与配合: 将完整的会计账簿、凭证、财务报表草稿提交给委托的核数师(审计师)。积极配合审计师工作,提供所需解释和补充资料。
三、 做账与税务申报(利得税)的紧密关联
香港公司做账的核心目标之一就是完成合规的税务申报:
- 利得税申报表: 税务局(IRD)通常在财政年度结束后约 4-6 个月内发出利得税报税表。
- 关键文件: 提交报税表时,必须附上:
-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适用于需审计公司)或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(适用于豁免审计公司)。
- 详细的利得税计算表(Profits Tax Computation),清晰列示如何根据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,调整至应评税利润(根据税务条例进行的加回、扣除等)。
- 评税基础(Basis Period): 利得税以公司的财政年度为基础进行评税。
- 税率: 当前香港法团利得税税率为 16.5%(适用于有限公司),非法团业务(如独资、合伙)的税率为 15%。
- 应课税范围: 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(Territorial Source Principle)。 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需缴纳利得税。正确界定收入来源是计税关键,也是税务争议的高发领域。
四、 香港公司做账常见疑问解答
公司刚成立,未有业务或收入,是否需要做账? 是。即使没有营运,公司仍需开设银行账户(可能产生账户管理费、利息等记录),并按规定保存账簿记录。通常可被归类为“不活动公司”申请豁免审计,但仍需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并做好基础账务管理。
财政年度(会计年度)如何确定? 公司可在成立时自行选择首个财政年度结余日(通常为3月31日或12月31日较常见,因税务局默认评税基期与之匹配)。首个财政年度可长于或短于12个月,后续财政年度通常为12个月。*选择结余日